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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靖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(保发[2004]18号摘要)
2006-10-08 10:59  文章来源:保靖县政府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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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家大工业投入,拓宽融资渠道。县财政每年安排工业发展资金20万元,列入财政预算,并视财政收入增长状态逐年增加资金额度,用于引导支持工业项目建设。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工业投入,对金融机构贷款期限1年以上、同期比年度给工业新增贷款500万元至3000万元的,按3‰奖励,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,按4‰奖励。5000万元以上的按5‰奖励。

十、实施优惠政策,鼓励兴办工业。无论外地还是本地投资者,兴办工业除享受国家西部开发及民族地区有关优惠政策外,还享受土地、税费等地方性鼓励政策,其中,在土地使用权上,凡新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、经营期限10年以上的,投资者在支付应上缴国家和省、州有关费用及搬迁补偿后即取得土地使用权;凡新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、经营期限10年以上,投资者在带付应上缴国家和省、州有关费用及搬迁补偿后即取得土地使用权,带付费用由地方政府从该企业上缴当地的税费中分期返还。对新办工业企业5年内按其每年实际上缴地方财政税收总额的10%予以返还。凡新办工业项目建设期间,属县内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,属国家、省、州、县共享的各种费用,在规定范围内从低收取,县里所得部分分期在税费中返还。

十一、优化工业服务手段。对新办工业实行手续全程代办制,从项目洽谈、用地、工商注册、环保到开工建设,按辖地原则,由各级政府指派专门的工作班子,包办全部手续。对项目审批实行限期办理制,凡属县内审批范围的投资项目,县内相关部门要从快从简办理,从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,3天内办妥手续。规范对企业的各种检查,凡行政执法检查必须报经主管县长批准。优待外来投资者,对外来投资者,公安部门1天内办妥户口迁移,教育部门按市民待遇根据志愿3天内办妥子女入校就读手续。

十二、加强工业人才队伍建设。有关部门要重点培育、引进、选拔一批掌握现代技术、擅长资本运作、具有技术带头能力、具有驾驭市场能力的新型复合型人才。要特别重点培养和保护企业家、职业经理人队伍,努力形成尊重、爱护、支持企业经营者的良好社会风尚,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者,给予表彰和奖励。鼓励党政机关、事业干部职工领办工业企业或进入民营工业在企业挂职工作,其在原带为的工资待遇不变。、

十三、加强工业企业维权监督。整合成立全县统一的、有权威性的“企业投诉中心”,企业一旦投诉,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妥善处理并答复投诉者。对影响工业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服务质量低劣,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,由县委督查室,县政府督查室、县纪委、县监察局以及企业投诉中心负责调查落实,从严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。

十四、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的领导。强化工业主导意识,切实加强对工业的领导,把经济工作的重点摆在加快工业发展、全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上来。成立以县长为组长、县委、县人大、县政府、县政协有关领导为副组长,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成为成员的加快工业发展领导小组,加大对工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。要在各级领导班子充实熟悉工业的领导干部,进一步理顺工业管理体制,整合工业资源,建立定期研究工业制度和考核制度,切实解决工业发展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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