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保靖县商务局:关于加快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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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6-01 09:00 文章来源:保靖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保商务〔2009〕45号
关于加快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的通知
局各股室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》(中发〔2009〕1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,扩大消费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08〕134号)、《商务部财政政部关于加快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通知》(商建发〔2009〕164号及湘商建设〔2009〕54号)文件精神,健全农村流通网络、开拓农村市场、拉动农村消费,现就保靖县2009年加快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规划管理。要认真把握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实质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合理制定农家店配送中心规划,鼓励承办企业建设直营店,提高村级农家店覆盖面。支持承办企业按配送中心标准建设配送中心,提高农家店商品配送率。
二、做好新增承办企业申报工作。严格考查新增承办企业的资质,严格按(商建发〔2009〕164号通知要求的5个条件申核新增承办企业的资格。
三、做好2009年建设规划和项目进度上报工作,在2009年4月27日前,将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项目规划汇总表上报州商务局,并于每月3号前上报上月完成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项目进度上报州商务局。
联系电话及传真:0743—7726910(传真)
0743—7726139 |